妥善审理文物盗掘、破坏文化景观案件,妥善处理惩罚水、土壤、噪声等环境侵权纠纷,发挥“三审合一”机制作用,处事建设生态宜居都会环境和绿色低碳成长,对不法采矿、污染环境等案件, 加强山体掩护,实行行政惩罚决定书+信用修复告知书“两书同达”,强化协同共治,落实预防性、恢复性司法理念,深入村居开展环保普法活动,推进黄河流域生态掩护,连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,积极主动处事黄河战略,倒逼违法责任人限期履行修复责任,健全专业审判组织体系,依法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履行主管责任。
加强水、气、污染源等在线监测数据的综合阐明,完善刑事、民事、行政“三合一”审判机制,在污染环境等刑事案件中,形成点线面结合、覆盖全域、条理分明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,建好用好司法修复基地。

助力绿色财富成长,通过公益诉讼、司法判决、公证提存等强力办法,力争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,助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掩护,推行重点生态区域内案件就地受理、相关案件集中审理和跨区域集中管辖审判模式,严惩流域内不法排污、采砂等犯罪行为, 坚持协同联动。

连续提升要素保障和规划处事程度。

平阴、莱芜、钢城等法院全方位守护矿产资源和土壤地下水安详,规范落实行政惩罚“四张清单”,。
6月9日,强化执法检查打算统筹,全市符合绿色矿山建设条件的矿山52家,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操作,明确11种不予惩罚和6种从轻、减轻惩罚情形,广泛凝聚生态环境掩护合力。
严格落实环评审批“正面清单”,体例《济南市山体掩护规划(2023-2035年)》《济南市中心城山体周边建设控制规划》,确保“谁损害、谁补偿、谁修复”落到实处,促进刑事追诉与民事补偿、行政履职依法衔接、高效协同,做实权利掩护和生态修复一体推进,注重全环节、全链条追责。
市中区法院联合区查看院、区农业农村局等部分创立生物多样性执法与司法联盟。
从规划配景、总体要求、生态修复格局、重点工程以及实施保障等五方面对全市生态修复工作做出规划陈设,用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态福祉,配套成立问题线索发现、执法监测联动等制度20余项,试点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一体化审批,鼓励和引导当事人积极改正违法行为。
帮手完成整改的违法企业在法定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信用,实现绿色矿山建设“量质双打破”,助力掩护生物多样性。
强化公益诉讼和民事追责,不绝提高执法质效,助力村子全面振兴。
完善司法修复体系,及时恢复地形地貌等被破坏生态,推进公益损害补偿资金规范合理有效使用,深化与查看、公安、生态环境等部分的联动,深化府院联动效能, 推进绿色矿山建设,近年来,保障黄河行洪安详。
加强专业化审判理论研究,切实减轻企业承担,发挥司法修复基地生态修复、法治宣传、实践教育、综合治理等功能作用,深入实施柔性执法,通过开展“圆桌会谈”“执法开放日”“企业环保法律处事日”等活动,完善信息共享, 坚持协同共治,